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杰萍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任期届满,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候选人为:丁杰萍、陶茂琴、傅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丁杰萍, 女 54岁 大专文化,党员,经济师。历任合肥百货大楼商场部主任、商场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陶茂琴, 女 52岁 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合肥百货大楼经理办公室办事员、基建办公室主办会计、组织人事部副部长、部长,合肥百货大楼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工会联合会主席、纪委书记等。现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本公司董事。
    傅庶, 女 33岁 大学文化,会计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历任合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现任合肥兴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经理。
    二、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独立董事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独立董事四人,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