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2年度第二 次临时会议于2002年6月28日在合肥市长江中路150号本公司综合楼六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 四名董事因公请假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晓燕女士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上 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证监发[2002]32号),公司对照《通知》 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逐一进行了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自 查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真实情况,同意将自查报告按 要求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合肥特派员办事处、安徽省经贸委,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和国 家经贸委备案。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