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保障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稳步推进和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设立如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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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司治理专项专栏进行评议。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