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声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东大会增补张广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张广鸿独立董事具有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该 独立董事的有关材料已报送中国证监会,未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该独立董事由 上海华馨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已公开发表了独立董事声明和独 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该独立董事的提名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选举程序规范,符合有关 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永基    2002年3月7日于北京
     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声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东大会增补张广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张广鸿独立董事具有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该 独立董事的有关材料已报送中国证监会,未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该独立董事由 上海华馨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已公开发表了独立董事声明和独 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该独立董事的提名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选举程序规范,符合有关 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权锡鉴    2002年3月8日于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