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1月12日 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 人,代表股份38,826, 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1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由公司董 事长陈青先生主持,经青岛市公证处公证员付有杰、付东海现场公证,审议并投票表 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托管的议案
    为方便公司对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继收购上海华馨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馨”)持有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后, 经与上 海华馨协商,于2001年10月12日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并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根据该协议,上海华馨拟将其持有的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39 %的股权委托给 公司管理。托管期限为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托管期间, 上海华 馨拥有该部分股权相对应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公司根据《公司法》、 无锡健特药业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该部分股权相对应的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权、 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经营管理建议权等其他权利。托管期间, 公司 收取该部分股权产生收益的35%作为托管费。托管费用按月计提, 该协议生效之日 起至2001年12月31日的托管费上海华馨应在2002年1月31日前支付,2002年1月至 12 月的托管费按半年在期末支付。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青岛市商业总公司和上海华馨投资有限公司在 表决中回避。该议案有效表决票4,402,300股,其中同意3,676,200股,占有效表决票 的83.51%,反对100股,占0.002%,弃权726,000股,占16.49%。
    2、审议通过了公司以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截止2001年中期,公司经审计的累计亏损额为-56,852,220.86元, 董事会决定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901,809.63元、资本公积金49,950,411.23 元弥补中期累计 亏损。弥补亏损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为4,061,922.47,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8, 987,409.76元。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38,611,600股,同意38,050,500股,占有效表决票的98.55%, 反对100股,占0.0003%,弃权561000股,占1.45%。
    特此公告。
    
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