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于2005年5 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05年5月13日,以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池占江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陈青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根据公司总经理丁斌业先生提名,聘任宋静梅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出售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与TOP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签署《关于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本公司持有的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65%股权中14%的股权转让给TOP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0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无锡健特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的苏中评报字(2005)第049号评估报告。无锡健特经评估的净资产为42,112.75万元,扣除未分配利润23,216.19万元后,无锡健特净资产为18,896.56万元,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股东权益为2,645.52万元,双方同意以此为依据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204万元(按照交割日的外汇牌价支付等值外币)。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无锡健特51%的股权。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宋静梅女士,36岁,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国东投资集团公司副总裁,现任唐山港陆焦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