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三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收购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与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拟收购其持有的唐山港陆焦化有限公司75%的股权。
    根据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0日出具的(2004)汇所审字第5-077号《审计报告》,截止2004年11月18日,唐山港陆焦化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87,966,564.97元,净资产为235,800,000.00元,对应的75%股权的权益为176,850,000.00元。公司以该75%股权对应之权益为依据,溢价30%,确定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为229,900,000.00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青先生负责签订与本次股权收购有关的协议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变更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
    二、公司决定于200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会议议题:审议《关于资产收购的议案》;
    2. 会议时间:2004年12月30日上午9时。
    3. 会议地点:青岛市闽江路5号府新大厦207会议厅。
    4. 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12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5.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4年12月27日--2004年12月29日
    (3)登记地点:青岛市太平角六路十二号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杜心强、刘国库
    电话:(0532)3884366 传真:(0532)3876171
    6.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此委托书剪贴或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