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6人,卢勇董事、王永贵董事因故未出席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青董事长主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于2004年3月31日与TOP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签署了《关于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本公司持有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90%股权中25%的股权转让给TOP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截止2003年12月31日,无锡健特经评估的净资产为530,510,678.68元。根据转让协议,无锡健特2003年的全部未分配利润319,442,037.61元归原股东所有,扣除该部分未分配利润后,无锡健特净资产为211,068,641.07元,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股东权益为52,767,160.27元,双方同意以此为依据溢价40%,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3,874,024.38元(按照交割日的外汇牌价支付等值外币)。
    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可获得收益1612.6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无锡健特65%的股权,无锡健特将转型为中外合资企业,有条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审议通过了《收购资产的议案》
    公司于2004年3月31日与上海聚焦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拟收购其持有的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3.3%的股权。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博雅生物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5,236,980.87元,其13.3%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为8,676,518.46元。转让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以此为依据确定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867.27万元。
    特此公告。
    
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