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03年4月24日和2003年5月9日与四川辉阳生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协议和补充协议,就利用拥有中国专利的重组高效复合干扰素合作开发、生产、经营用于防治因病毒(含冠状病毒)引起的呼吸系统综合症的药品达成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项目
    公司与四川辉阳生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就其拥有的“重组高效复合干扰素”进行项目合作,凡利用重组高效复合干扰素制成的预防、治疗病毒(含冠状病毒)引起的呼吸系统综合症的药物均纳入本项目。
    二、出资及支付方式
    公司为该项目出资600万元人民币,按照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分期支付。双方约定,公司承担临床试验阶段的费用,项目的检验、报批过程的费用由四川辉阳生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三、知识产权
    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报批,共享知识产权。
    四、生产和销售
    公司、公司子公司及公司指定的制药企业享有独家生产权和销售权,在有关本项目的药品的生产企业批件中需明确体现公司的独家性。
    公司就此合作项目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合作项目内的药品尚处于报批阶段,报批过程及结果有其不确定性;
    (二)该合作项目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还不能明确判断;
    (三)有关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