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健特生物
    股票代码:00041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市商业总公司
    住所:青岛市南区香港西路20号
    通讯地址:青岛市南区香港西路20号
    联系电话:0532-386882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3年4月2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次转让没有一致行动人。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外,本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减少系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的,持股变动的生效日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日为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转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报告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公司:指青岛市商业总公司
    健特生物:指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馨:上海华馨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创利多:青岛创立多商贸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人名称:青岛市商业总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南区香港西路20号
    注册资本:316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1805397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26458558-3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批发零售“四代”: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钢材、木材、水泥、日用杂品、办公自动化设备;装饰工程施工;科技开发;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定的范围)。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370202264585583
    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南区香港西路20号
    联系电话:0532-3868820
    传真:0532-386762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经理的情况
    纪家伟先生,身份证号码:370205510303103,中国国籍,长期居留地为东海一路7号乙一单元301室,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纪家伟先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青岛第一百盛有限公司、青岛国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 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人持股情况
    截止200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国有法人股12,567,828股,占该公司总股份的5%,为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特生物)第二大股东,该部分股份已冻结。
    (二)信息披露人持股变动情况
    1、股份拍卖情况
    2003年1月20日,经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02)南法执字第8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院委托广东省拍卖业事务有限公司将本公司所持的12,567,828股健特生物国有法人股中的845,000股拍卖至青岛创利多,并于2003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有关的股权过户手续。至此,本公司仍持有健特生物国有法人股11,722,828股,占该公司总股份的4.67%。
    2、股权转让情况
    本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分别与上海华馨、青岛创利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本公司以健特生物2002年9月30日账面每股净资产1.37元为依据,经协商按每股1.42元的价格将持有的健特生物11,722,828股国有法人股分别转让给上海华馨10,800,000股、青岛创利多922,828股。
    2003年3月7日,财政部经财企〔20030〕85号文批准本公司上述股份转让,2003年4月2日,本公司与上海华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10,800,000股的股权过户手续,该部分股份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为社会法人股,至此公司持有健特生物国有法人股922,828股,占该公司总股份的0.37%。该部分股份将按照协议转让给青岛创利多,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健特生物的股份。自2003年1月20日起,本公司累计减持健特生物股份达到5%。
    四、前六个月买卖健特生物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自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未进行其他买卖健特生物股份的行为,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此类行为。
    五、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人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营业执照;
    2、本公司与上海华馨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3、本公司与青岛创利多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4、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02)南法执字第801号民事裁定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青岛市商业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纪家伟
    签署日期:200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