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 2000 年度预计可能出现亏损的情况公告如下:
    由于2000年商业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公司虽然进行了商业大楼的改造,但收效并 不明显,预计公司2000年度仍将可能出现较大亏损。 具体金额待会计师事务所对本 公司2000年度财务状况审计后在2000年度报告中公布。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