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及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 监发审字(1996)102号文和证监发审字(1996)103号文批准
    2.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货”)股票,采用“全额预缴,比 例配售,余款即退”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务请注意本次股票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及认 购量的限定
    3.本公告仅对发售“青岛国货”股票有关事宜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 投资者 欲了解“青岛国货”股票的一般情况, 请仔细阅读“青岛国货”的《招股说明书概 要》
    一、发行基本情况
    1.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80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 元 人民币,发行价格为5.35元/股,另收发行手续费0.1元/股。本次发行后,该公司总股 本为6467.2万股,预计1996年税后利润为2129.7万元,按照全面摊薄每股税后利润为 0.33元,预计发行市盈率为16.21倍,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3.15元。 本次发行由主承 销商青岛证券公司(即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进行承销。
    2.申购时间:1996年6月24日至6月27日。每日营业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00。申购最后一个营业日为6月27日停止申购时间为16:00时。
    3.发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4.发行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本股票的境内投资者。
    5.申购限制:认购起点为1000股,超过部分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个人股东帐户 申购数量上限为32万股,法人股东帐户申购数量上限为320万股。每一股票帐户只能 申购一次,且一旦作出申购并经确认后不得撤回。
    6.投资者必须凭1995年10月9 日以后由当地证券登记机构开出或换发的深圳证 券帐户卡办理申购手续。没有开办或换发深圳证券帐户卡的投资者, 必须在申购前 自行办妥。
    7.“青岛国货”的《招股说明书概要》已于1996年6月19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青岛日报》上刊登。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的方式
    (一)申购方式
    1.网点申购
    本次发行投资者可采取现金、支票、自带汇票和电汇的缴款方式进行申购。个 人投资者须持个人身份证、深圳证券帐户卡,机构投资者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与其法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一致) 办理申购手续。
    (1)以支票、现金方式缴纳申购款的投资者,应在公告规定的申购时间内, 到 指定的申购网点领取并填写“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申请表”无误后, 交 网点柜台工作人员,同时缴纳足额申购款,经柜台工作人员清点、复核无误后, 领取 认购申请表客户联,完成申购手续。
    (2)以电汇、自带汇票方式缴纳申购款的投资者,须将申购款项于规定的申购 时间内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帐户(名户: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专户;开户行:人民 银行青岛市分行;帐号:100024600303。户名:华夏证券青岛营业部,开户行: 人民 银行青岛分行;帐号:100024670232。户名: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开户行: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帐号:100024610192。户名: 青岛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开户行: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帐号:100024670232。户名: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 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帐号:100024610192。户名: 青岛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开户行: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帐号:100024619550)。汇款 凭证资金用途栏需注明“购国货股票”字样。投资者凭汇款凭证在规定的申购时间 内到青岛证券公司(即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上清路营业部、华夏证券青岛营业 部、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夏证 券青岛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办理申购手续。
    2.邮递申购
    一次性申购5万股以上的申购者,也可在本次《发行公告》刊登后直接以电汇方 式,将申购款项于1996年6月27日下午16:00 时前划至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设立的指 定帐户(户名: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专户;开户行: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帐 号:100024600303)。 使用邮递方式的投资者须在汇款凭证资金用途栏注明“购国 货股票”字样、申购股数及深圳股票帐户卡代码, 并将填妥的认购申请表(剪报或 复印)、深圳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划款凭证回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机构申购者还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两个贴好足额邮票的空白标 准信封用特快专递方式于1996年6月27日16:00时前寄至主承销商处。地址: 青岛市 上清路6号,青岛证券公司国货股票发行邮递组,邮编:266023。
    主承销商在规定的退款日期之前锁定所有申购款项。
    (二)比例配售
    1.配售原则
    (1)当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等于本次的发行量时,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购数量认 购股票。
    (2)当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本次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实际申购数量认购股 票,余股由承销团包销。
    (3)当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发行的发行量时,按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 和本次发行的发行量计算配售比例。
    2.配售比例的确定
    经青岛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证明,青岛市证管办确认: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职工股中持有面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个人股东已超过一千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对上市公司“千人千股”的要求。因此,主承销商在申购期结束后,按 实际有效申购总股数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确定配售比例。即:
    配售比例=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800万股)/实际有效申购总股数。
    配售比例截尾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小数。
    每个投资者的实际认购股数=实际有效申购股数×配售比例
    在上述过程中,当可认购股数出现小数时,应对之进行取整处理,所余零股,由承 销团包销。
    三、配售确认及退款
    1996年7月3日,主承销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青岛日报》上 刊登配售及退款公告。
    1.凡通过各申购网点申购的投资者持认购申请表客户联,在1996年7月5日至7月 9日三个工作日(法定休息不营业)到原申购网点进行股权确认,领取股票配售确认 书并办理退款手续。申购余款按投资者缴款方式退回。
    2.凡以邮递方式申购的,自1996年7月5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电汇方式退款,汇费 从退款中扣除。股票配售确认书由主承销商以邮递方式寄回。
    四、申购者须注意的事项
    1.认购申请表内各栏须如实填写,要求书写清楚,字体端正, 如书写有误造成损 失,由投资者本人负责。
    2.以支票、自带汇票、 电汇方式缴款的投资者 , 务必注意到帐时间不得迟于 1996年6月27日下午16:00时,凡款项到帐时间迟于1996年6月27日16:00 时的申购均 为无效申购。
    3.投资者对本次发行如有疑问或不解之处,可到各申购网点咨询,或打咨询电话: (0532)3865713。
    
青岛国货股票发行领导小组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九日
    附录
    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申购网点名单
    一、办理现金、支票收款的网点名单
序号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1 青岛证券公司上清路营业部 青岛市上清路6号 (0532)3862915
2 青岛证券公司四方营业部 青岛市嘉定路6号 (0532)3711244
3 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 青岛市阿里山路 (0532)6898909
开发区营业部 惠和宾馆一楼
4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信托 青岛市新疆路8号 (0532)2830656
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
5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信托 青岛市升平路44号 (0532)4849992
投资公司沧口证券营业部
6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信托 青岛市安徽路6号 (0532)2864321
投资公司安徽路证券营业部
7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信托 青岛市小白干路65号 (0532)3713719
投资公司小村庄证券营业部
8 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信托 青岛市馆陶路13号 (0532)2837121
投资公司馆陶路证券营业部
9 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信托 青岛市四流南路121号 (0532)4857504
投资公司水清沟证券营业部
10 海通证券公司青岛营业 青岛市上海路6号 (0532)2806194
总部上海路证券交易营业部
11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青岛 青岛市台东三路62号 (0532)3814307
分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
12 中国银行青岛市信托投资 青岛市肥城路2号 (0532)2861135
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
13 中国银行山东省信托投资 青岛市广州路47号 (0532)2863454
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
14 青岛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青岛市江苏路17号 (0532)2883107
证券交易营业部
15 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青岛营业部 青岛市华阳路2号 (0532)3814171
16 山东证券公司青岛营业部 青岛市江西路76号 (0532)5836050
17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 青岛市贵州路5号 (0532)2891345
18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青岛 青岛市湖南路39号 (0532)2892405
证券交易营业部
二、办理电汇、汇票收款的申购网点
序号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1 青岛证券公司上清路营业部 青岛市上清路6号 (0532)386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