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2月6日以信函通讯方式召开200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上海淳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的股权的议案,其内容详见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