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的新疆汇通股份有限公司1250万股社会公众股,申购工作已于1996年6月26日顺利结束。现将股份配售、股权确认及退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配售
    经电脑中心统计,并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处公证,截止1996年6月26日北京时间18点30分,进入新疆汇通股票申购专户的申购款总额为8098822440元,申购总股数为1323337000股,申购总户数为2064户。
    根据《新疆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规定的“比例配售”计算方法,配售比例为12500000股/1323337000股=0.0094(9.4‰),申购者的实际配售股数=有效申购股数×配售比例,计算结果中不足1股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股权确认及退款
    根据《新疆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1996年7月1日至7月3日10∶00—18∶30(北京时间)为股权确认和退还余款时间。申购者应在上述三日内,按下列要求办理股权确认及退款手续。
    1、股权确认及退款手续:
    (1)现金申购须本人身份证、银行存折、新疆汇通股票预约单、深圳证券帐户卡到原申购网点办理股权确认和退还余款手续。
    (2)以支票、汇票、电汇方式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其经办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疆汇通股票预约单、深圳证券帐户卡到原申购网点办理股权确认和退还余款手续。
    2、退款方式:凡以现金申购,可以现金或转存方式领取退款;凡以支票、汇票、电汇方式申购,均以支票、汇票、电汇方式领取退款。
    3、退款金额=(申购股数-实际配售股数)×6.12元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