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依次于2002年9月19日签署了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互保协议,2003年3月3日签署了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互保协议,2003年4月28日签署了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互保协议,期限均为一年。近期公司经核查,发现为其担保的一笔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于2003年12月9日到期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归还。对于上述已经逾期的1000万元银行贷款,债权银行与本公司目前正采取积极措施,敦促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归还该笔贷款,保障公司不受损失。
    截止目前,公司为其贷款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逾期担保为1000万元。
    特此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