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二OO二年九月四日上午九点本人参加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4000万元人民币债务转移协议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该关联交易为公平交易,解决了控股股东占用本公司部分款项问题,从而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独立董事:胡寿龄    二OO二年九月四日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二OO二年九月四日上午九点本人参加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4000万元人民币债务转移协议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该关联交易为公平交易,解决了控股股东占用本公司部分款项问题,保护了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寿龄    二OO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