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10月13日召开了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06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http://cninfo.com.cn)公告。
    2006年10月16日,公司将相关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查。
    2006年12月8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272号《关于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同意本公司按照《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公司将筹备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特此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