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5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洪波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数为214,091,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5.9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括持有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股东及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34,976股,占公司社会公
    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8%。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及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普通决议
    1、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14,09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0股;弃权0股。
    (4)表决结果:通过。
    2、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14,09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0股;弃权0股。
    (4)表决结果:通过。
    3、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14,09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0股;弃权0股。
    (4)表决结果:通过。
    4、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14,09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0股;弃权0股。
    (4)表决结果:通过。
    5、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14,09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0股;弃权0股。
    (4)表决结果:通过。
    6、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方宝石集团公司及关联股东周波、叶慧芬回避表决。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796,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0股;弃权0股。
    (4)表决结果:通过。
    7、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0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14,091,1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0股;弃权0股。
    (4)表决结果:通过。
    8、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尚建斌、周波、宋洪波、付殷芳为公司董事,于刃刚、韩志国、张军浩为公司独立董事,谢孟雄、樊振平、林响、王志宁为公司监事。李惠明、郝俊泽、李洪作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
    尚建斌获214,091,1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外资股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周波获214,091,1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外资股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宋洪波获214,091,1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外资股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付殷芳获214,091,1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外资股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于刃刚获214,091,1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外资股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韩志国获214,091,1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外资股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张军浩获214,091,1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外资股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谢孟雄获214,091,1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外资股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樊振平获214,091,1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外资股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林响获214,091,1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对0股;弃权0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外资股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王志宁获214,091,1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外资股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9、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14,091,1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976股,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0股;弃权0股。
    (4)表决结果:通过。
    10、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不再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国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境内、境外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14,091,1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976股,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0股;弃权0股。
    (4)表决结果:通过。
    (二)特别决议
    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附件。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14,09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4,97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0股;弃权0股。
    (4)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清江
    3、结论性意见:除本次股东大会未能在《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举行之情节,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