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11月5 日就浙江英特业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区的五宗土地出具 了浙地估(2001)字第82号土地估价报告,评估结果在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核过程 中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整原因
    杭州市近几年的房地产业一直趋于上升态势,是全国房地产价格上升最快的城 市之一,目前房地产价格已处于较高位置。为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及减少国 有企业改制的负担等原因,杭州市政府着手通过调整基准地价、增加土地供应等手 段调控房地产市场。在确认本次评估结果时,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也从调控房地产市 场目的出发,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土地时按谨慎原则,采用相对保守的估价方法, 估算过程中选择偏低的参数,对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后经本公司重新审核,本着 土地估价与当地产业政策相符合的原则,采纳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意见,对估价方 法与参数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数额
    原评估值为8201万元,调整后的评估值为6143万元,调减2058万元,其中:延 安路508号地块调减1580万元,解放路166-170号地块调减361万元,东新路江南巷 2、3号地块调减98万元,万松岭宋城路11号地块调减18万元。
    五个地块中延安路508号和解放路166-170号地块的地价调整幅度比较大。 土 地评估单价分别从每平方米15200元和12459元调整为9841元和9070元,每平方米单 价分别调减5359元和3389元,单价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评估方法作了调整,原先采用 收益还原法和剩余法估算,得到延安路508号地块的土地单价分别为14585元/ 平方 米和15516元/平方米。在用收益还原法估算时,评估人员根据市场行情,确定该地 块上所建临延安路的商业办公综合楼的租金为:底层商业用房6元 /平方米·天,2 -12楼办公用房平均租金2元/平方米·天,另一幢3层办公楼租金为1.5元/ 平方米 ·天,在此基础上,扣除房地产出租的各项费用得到前述结果。在用剩余法估算时, 确定该地块上综合楼的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售价分别为25000元/平房米和 6000元/ 平方米,3层办公楼的售价为4500元/平房米,扣除销售过程中合理的专业费、税费 和不可预见费等,得到前述结果。上述数据经本公司领导和主要技术骨干共同会审, 认为估算过程中各项数据基本符合市场行情,并根据两种方法的可靠性确定相应的 权重,得到该地块最终评估单价为15200元/平方米。而当前杭州市中心的土地转让 拍卖价许多达到15000元/平方米的水平,个别甚至达到27000元/平方米的天价,而 多数地块的区位条件和规划限制条件等因素尚不及该地块。因此本公司认为此评估 结果符合市场行情。而根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要求,评估人员将评估方法作了调整。 原采用收益还益法和剩余法估价,后改为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收益还原法, 而剩余法与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算所得结果差距较大。根据杭州市政府公布的基 准地价,该地块所在的市区一级地的基准地价为6298元/平方米, 经修正后得到地 价仅8758元/平方米。同时,评估人员也对收益还原法估算过程作了调整, 降低了 房地产的租金收益,综合楼的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以及3层办公楼的租金分别调至5. 5元/平方米·天、1.7元/平方米·天、1.5元/平方米·天,得到估算地价为 10305 元/平方米,最终确定地价为9841元/平方米。解放路166-170号地块调整幅度小于 延安路地块,具体调整方法和过程也类似于延安路地块,在此不作赘述。
    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地块评估地价未作调整。
    东新路江南巷2、3号和万松岭宋城路11号地块为工业用地,土地评估单价分别 从每平方米932元和1140元调整为845元和1051元,每平方米单价分别调减87元和89 元,单价调整幅度较小,原因是对估算过程中的个别因素和参数作了适当调整。
    调整后的评估报告已经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核通过,并经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备 案确认。
    特此说明。
    
浙江省地产评估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二OO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