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土地价格补贴款返还事项公告如下:
    为支持公司资产重组,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返还公司土地价格补贴款4,000万 元,年底前全部付清(有关公告刊登在2001年11月1日的证券时报上)。
    近日,公司收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有关部门(单位)支付给本公司的首笔2, 000万元土地价格补贴款。
    特此公告
    
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