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资产重组后,公司是否与控股股东间产生关联交易和形成同业竞争等问题 说明如下:
    一、关于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重组属于关联交 易。
    本次资产重组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人回避的情况下进 行表决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产重组后,公司将尽量避 免或减少与股东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可能出现的关联交易也将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进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同业竞争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控股股东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无其他企业从事医药 销售行业,故与本公司将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