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土地价格补贴事项公告如下:
    2000年6月2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将位于杭州市环城北路15号的29 亩土 地使用权作价4557万元出售给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关公告刊登在2000年6月27日 的证券时报上)。
    2001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给本公司的杭州 市人民政府公文处理简复单(府办简第10775号) :为支持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 司资产重组,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返还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价格补贴款 4000万元,年底前全部付清。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商定。
    特此公告。
    
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