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就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香港) 财务有限公司借款纠纷诉讼事项公告如 下:
    中国工商(香港)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 210 万股。 1993年3月、8月,该公司曾短期借用本公司资金200万美元和1,000万元人民币,至今 尚欠本公司本金150万美元和1,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中国工商(香港)财务 有限公司偿还150万美元和1,000万元人民币,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件,并根据本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于2001 年6月13日依法冻结了中国工商(香港)财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210万股A 股股 权。
    特此公告。
    
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