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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项目:公司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06-12-05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实业”)、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辰投资”)拟签署《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特药业”),将英特药业的注册资本从7187.19万元增加到126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5412.81 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2706.41 万元,华龙实业增资1407.33 万元,华辰投资增资1299.07 万元。

    英特药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实业、华辰投资为公司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2006年12月4日,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二、关联方介绍

    1、华龙实业概况

    关联方名称: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延安路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先龙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组织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经营,技术培训,科研,经济信息咨询,建筑材料等。

    华龙实业为本公司股东,持本公司11.62%的股份。

    2、华辰投资概况

    关联方名称: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延安路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平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实业投资,高新技术转让与服务,信息技术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华辰投资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22.73%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187.19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08 号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相关商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精神药品、保健药品、生物制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医药中间体、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卫生材料及敷料、制药机械及配件、医药包装材料、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消、杀字号产品、麻醉药品、日用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和易制毒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凭外经贸部批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英特药业的股东由本公司、华龙实业和华辰投资组成,其中:本公司持有股份3593.5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华龙实业持有股份1868.6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华辰投资持有股份1724.9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

    经营情况(单位:万元):

                   2006年1-10月   2005年   2004年
    主营业务收入         212428   240634   202656
    主营业务利润           8647     9574     7722
    净利润                 1469     1721     1678

    财务状况:截至2006 年10 月31 日,英特药业总资产98992 万元,总负债82468 万元,净资产16525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合约各方:本公司、华龙实业、华辰投资

    增资金额:英特药业注册资本从7187.19 万元增加到12600 万元,增资5412.81 万元。

    其中:本公司增资2706.41 万元,占增资额的50%;华龙实业增资1407.33 万元,占增资额的26%;华辰投资增资1299.07 万元,占增资额的24%。

    增资方式:现金增资,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

    出资期限: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资金到帐。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协议经当事人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英特药业业务规模不断扩张的需要,有利于英特药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次增资按全体股东各自原有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增资,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对其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12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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