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4月8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五届五次董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王先龙、钱永林、王杭屏、姜巨舫、金雪军、吕福新、沈建林董事亲自出席会议。
    郑瑜明董事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财务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和证监会《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累计亏损未经全额弥补之前,不得向股东派发股利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董事会决定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4、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编制2005年度比较会计报表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调减期初留存收益6,500,000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6,500,000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年同期数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6,500,000元。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认为本次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正确,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调节利润的现象,对公司200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7、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王先龙、钱永林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次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