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3月1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五届四次董事会议的通知。2006年3月8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姜巨舫、王杭屏、金雪军、吕福新、沈建林五位非关联董事出席会议,王先龙、郑瑜明、钱永林三位关联董事为回避表决未出席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资产租赁暨关联交易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