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5.3条的规定,由于本公司的股票交 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公告: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