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12月16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12月2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其中:王先龙、郑瑜明、钱永林、王杭屏、姜巨舫、金雪军、吕福新、沈建林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季伟平董事委托姜巨舫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英特药业产业基地的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报告》(6票同意,0票反对,王先龙、郑瑜明、钱永林三位董事回避表决投了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季伟平董事回避表决投了弃权票)。
    四、决定于2006年1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㈠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杭州市延安路508号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投资建设英特药业产业基地的报告;
    2、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报告;
    3、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报告。
    ㈢会议出席人员范围
    1、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1月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列席人员;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㈣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参加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持股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参加会议应持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 :2006年1月16-1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5、登记地点:杭州市延安路508号602室公司证券投资部。
    股东也可以持上述有效凭证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15分钟在会议召开地点办理参会登记。
    ㈤其它: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自理;
    2、公司联系人:包志虎、辛崇峰
    联系电话:0571-85068752、85067873
    传 真:0571-85068752、85067873
    邮 编:310006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