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1998年、1999年、2000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自2001年4月23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
    2001年度公司实现盈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2001年修订)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02年6月26日起恢复上市。
    尽管公司2001年、2002年、2003年盈利,但由于公司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为"ST英特",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05年4月22日,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0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83,776,738元,实现净利润481,67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38,365元,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为83,105,979元。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且股东权益也为正值,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规定的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经公司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自2005年5月13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原来的"ST英特"变更为"英特集团",股票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本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5月12日停牌一天,2005年5月13日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