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31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延安路508号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9名,代表股份数79,399,540股,占股份总数的68.89%,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先龙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79,399,5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79,399,5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报告》(79,399,5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79,399,5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03年年度报告》(79,399,5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79,399,5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报告》(79,399,5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议案》(44,847,0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股东持有的34,552,500票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将拥有的丝绸印染类资产转让给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28,771,818元。本次转让的资产是前次重大资产置换时遗留的印染业辅助资产,单独无法从事丝绸印染业务,属公司闲置资产。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徐旭青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