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04年4月21日上午9时在杭州延安路508号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董事2人,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先龙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报告》。
    1、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3年公司实现盈利611万元。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累计利润仍为亏损。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决定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报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预计2004年度若实现盈利亦尚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故预计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2003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凯新布塞投资减值准备的报告》,同意按公司持有的杭州凯新布塞印花机械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739,000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中汇金绫投资减值准备的报告》,同意对该项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380,000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民生财团股权投资的报告》,同意英特药业核销对民生财团的3,869,821.01元股权投资。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报告》。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浙国税稽处字[2003]第0022号《税务处罚决定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被追缴2002年度的增值税753,086元。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公司按股权投资比例调减了期初长期股权投资745,555元,调减了期初未分配利润745,555元,减少2002年度净利润745,555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核销应收帐款坏帐的报告》, 同意英特药业对无法收回的2,864,774元应收帐款予以核销。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报告》,同意章程第九十四条原条款:“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修改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高资产负债率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并提交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一、三、四、五、十一、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