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监事会于2003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02年年度报告》;
    4、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就浙江天健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作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作了实事求是的说明,未发现隐瞒和虚假行为,同时在会计处理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