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董事会授权,本公司于2002年6月11 日与杭州三江乐园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江乐园公司”)签署了《资产托管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托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资产重组后已转向医药行业,为减轻经营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 务,将本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整体托管给三江乐园公司经营管理。托管期间,三江 乐园公司对托管资产拥有资产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托管资产产生的收入归三 江乐园公司所有,同时承担日常管理支出费用。
    二、托管资产情况
    本次托管资产为本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帐面价值2956万元。
    三、资产托管的期限
    本次资产托管期限为三年,分四期实施:
    首期自资产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至2002年12月31日;
    二期自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
    三期自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四期自2005年1月1日至本协议到期日。
    四、托管相关费用和支付方式
    托管期间,三江乐园公司需向本公司支付托管资产占用费,其中:首期资产占 用费为91万元,第二、三期资产占用费各为156万元,第四期资产占用费为 65 万 元。
    第一、二、三期的资产占用费分别在第二年的2月15日前付清, 第四期的资产 占用费在协议到期后45天内付清。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三江乐园公司签署的《资产托管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