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有关公司法人股转让事宜 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浙江通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2年5月13 日与浙江新诚贸易有限 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700万股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占 股份总数的6.07%)转让给浙江新诚贸易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为1.00元。
    二、本次股份转让后,浙江通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再持有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
    三、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四、本次股权转让后的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比例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 23,052,500 20.00%
杭州础润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20,755,540 18.01%
杭州迪佛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12,100,000 10.50%
浙江新诚贸易有限公司 7,000,000 6.07%
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 6,300,000 5.47%
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公司 5,200,000 4.51%
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 2,929,000 2.54%
香港富春丝绸公司 2,321,000 2.01%
杭州市工商信托投资公司 2,062,500 1.79%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880,000 0.76%
    五、本次股权转让前6个月至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法人 没有买卖公司流通股,其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