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大额应收帐款部分收回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0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中国工商(香港)财务有限公司借款24,919,384. 88元,已计提100%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与股东中国工商(香港)财务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2001年8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并于2001年12月20日对中国工商(香港) 财务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21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依法进行了拍 卖,成交金额为1,480万元(有关公告已刊登在2001年8月29日、12月6日的证券时报 上)。
    2002年1月2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杭法执字第599-1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拍卖所得款清偿本案部分债务。2002年2月10日,本公司已收到拍卖所得款1, 406万元。
    特此公告
    
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