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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30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19,091.7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惠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091.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091.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19,091.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3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9,091.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9,078.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99.93%;反对0股;弃权13万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19,091.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制度》
    同意19,091.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同意19,091.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公司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同意19,091.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合资组建“沈阳银丰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19,091.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续聘2003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9,091.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审议通过张伟明为公司监事,同意19,091.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无反对、弃权;审议通过赵春方为公司监事,同意19,091.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无反对、弃权;审议通过迟德林为公司监事,同意19,091.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00%,无反对、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担保议案》
    同意19,01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99.59%;反对65万股;弃权13万股。
    本次会议经金诚律师事务所赵程涛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述议案详细资料参见本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深交所巨潮网站刊登的资料。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