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4月27 日在本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 4 人,监事会主席谷印成因病不能参加会议, 委托赵洪远监事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1年度报告中“监事会报告”
    三、根据工作变动原因、谷印成先生请求辞去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经研究 监事会接受谷印成先生的辞职要求,经监事会选举赵宏远先生为监事会主席,尚缺 一名监事待补选。
    对下列事项,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 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的形 为。
    2、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行为。
    3、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出售行为。
    4、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四、公司财务管理建全,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经理层应进一步按有关法 律、法规处理公司有关事项。就北京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1年度带保 留意见和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所做的说明。
    五、公司董事会按规定执行了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与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全部纳入合并 报告范围,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