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21世纪经济报道》2007年5月26日刊登了一篇关于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转让其持有的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中的49%的报道,该报道称三一重工或JANA基金将成为上述出让股权中30%股权的受让方。
    二、澄清说明
    1.本公司曾于2007年5月21日董事会澄清公告中就该股权转让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情况发布了相关公告。
    2.经过与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实,上述报道部分属实,三一集团及JANA基金均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了竞买申请,目前已经确定JANA ShenyangHoldings Corp.为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的受让人,具体情况请见2007年6月13日公司董事会公告。
    三、必要的提示
    经过与本公司管理层及主要股东核实,本公司管理层及主要股东在接受投资者来访过程中并没有宣传或表述前述报刊所载信息,本公司没有违反信息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况。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公告内容为准,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