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
    经本公司2006年2月19日第4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沈阳市商业银行贷款人民币27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产业区第22号;
    法人代表人:吴岩
    主营业务范围:投资入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38,510.6373万元。
    截至2005年9月末,该公司总资产10.47亿元,总负债9.31亿元,股东权益78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净利润-6,292万元。(未经审计)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沈阳市商业银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一年;
    4、担保金额:270万元;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2005年为合金投资在沈阳市商业银行借款270万元提供担保,该笔贷款将于2006年3月到期。
    公司认为,本次为合金投资贷款担保是对上述担保的延续,目前合金投资生产经营活动基本正常进行,与原债权银行建立了新的正常借贷关系,履约能力大幅度增强。公司为其借款继续担保可以避免诉讼风险,有效地降低了我公司的担保风险,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能够最大程度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2,993.165万元,占公司200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39%,全部是为合金投资担保,逾期担保12,723.165万元。
    六、备查资料
    1、经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9月末《财务报表》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