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7月25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05年7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陈惠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