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
    2、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4月29日下午3点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及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议案披露情况:议案有关内容详见2005年4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05年5月9日至5月12日9:00-16:00
    6、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本部
    四、其它事项
    1、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0-1号
    2、邮编:110025
    3、电话:(024)25876185
    4、传真:(024)25876185
    5、联系人:富晓峰
    6、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 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