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军神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26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28.41%)因贷款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35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11.76%)质押给华夏银行北京月坛北街支行,质押期从2002年6月25日至2003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