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1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本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拟与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邯陶集团) 共同出资设立邯郸华玉瓷业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为10100万元,本公司以资产出资占合资公司90-95%,邯陶集团以资产出资占5% -10%。按照评估结果和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合资设立公司股权比例的要求,2002年 2月22日本公司与邯陶集团签署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协议,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2598万元,本公司拟以评估后的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 煤气分公司净资产值 11333万元作为出资,占合资公司90%,邯陶集团以经评估后部分资产1265 万元作 为出资,占合资公司10%。上述合资公司事项须经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并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后实施。现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邯郸中信资产评估事务 所邯中信评报字(2002)17号评估报告摘要、 秦皇岛嘉华会计师事务所秦嘉评报字 (2002)第16号评估报告摘要和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一并公告。
    特此公告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25日
    附:邯郸中信资产评估事务所邯中信评报字(2002)第17号
    秦皇岛嘉华会计师事务所秦嘉评报字(2002)第16号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