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 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法规与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 和客观的原则,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历经了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等程 序,对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以本公司资产(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煤气分公 司及机关)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根据 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 公司提供的帐面总资产为34770.22万元,负债为24099.33万元,净资产为10670.89 万元。调整后总资产帐面值为34931.65万元,负债为 24260. 75 万元, 净资产为 10670.89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为35563.58万元,负债为24230.54万元,净资产为 11333.05万元,增值为662.15万元,增值率为6.21%。
评估其准日:200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 目 帐面净值 调整的帐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0,766.06 20,927.49 21,661.87 734.38 3.51
长期投资 37.49 37.49 37.49
固定资产 13,947.40 13,320.18 13,175.44 -144.74 -1.09
其中:在建工程 169.54 169.54 169.54 - 0.00
建筑物 5,801.29 5,797.56 5,612.63 -184.93 -3.19
设 备 7,349.35 7,353.09 7,393.26 40.19 0.55
无形资产 - 627,22 669.52 42.30 6.74
其中:土地使用权 - 627.22 669.52 42.30 6.74
递延资产 19.26 19.26 19.26 - 0.00
资产总计 34,770.22 34,931.65 35,563.58 631.94 1.81
流动负债 21,592.97 21,754.39 21,724.18 -30.22 -0.14
长期负债 2,506.36 2,506.36 2,506.36 0.00
负债总计 24,099.33 24,260.75 24,230.54 -30.22 -0.12
净 资 产 10,670.89 10,670.89 11,333.05 662.15 6.21
    本次评估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2001年12月31日起至2002年12月30日止,超过一 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本次评估项目自2002年2月5日至2002年2月22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 估报告书全文。
    法人代表:王振民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阎余加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马新民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邢亚江
    
秦皇岛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