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与邯郸陶瓷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邯陶集团)共同出资设立邯郸华玉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下 称合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日期、交易地点:
    本公司拟与邯陶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邯陶集团已于2002年1月23 日承 诺同意以资产或现金方式出资505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100万元的5%。该事 项已经2002年1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研究通过,并准备提 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未签署正式协议,邯陶集团承诺根据评估结果 和工商部门要求再签署正式协议)。
    二、关联方关系:
    邯陶集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法定代表人张士成先生,现为本公司董事、 副董 事长,因此构成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关系。 本公司二届十七次董事会议表决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邯陶集团法定代表人张士成先生因公出差请假,未参加 会议,已回避表决。
    三、交易及其目的简要说明:
    为了整和本公司资产,充分发挥陶瓷资产的效能,进一步强化陶瓷业务的专业化 管理,改善和提升陶瓷业务和经营状况,促进陶瓷业务整体效益的全面提高, 双方同 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四、交易的标的及所占权益的比重:
    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100万元。双方同意并约定,本公司以现有陶瓷 资产(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煤气分公司)截止2001年12月31日约9600万元帐面 净资产作为出资,邯陶集团以其拥有的505万元优质资产或现金作为出资, 共同设立 合资公司。本公司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95%,邯陶集团占5%,合资公司的收益 95 %归本公司,5%归邯陶集团(出资均以经评估后的数据为准)。出资差额部分以现金 或资产补足、退还。
    上述合资公司名称等事宜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合资公司的设立是本公司整和陶瓷资产,挖掘陶瓷资产的潜力,发挥陶瓷资 产整体效能,强化陶瓷业务的专业化管理,改善陶瓷业务经营状况, 提高陶瓷业务的 经济效益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对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质量,减少管理成本, 增 强竞争能力,拓展市场范围,提高经营业绩,展露华玉新姿起到积极良好的作用。 对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此项交易须经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利害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