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玉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25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06年9月1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7号E座401公司投资者关系服务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路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新乡中油销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邯郸华玉瓷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本公司已于2006年9月13日与新乡中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中油公司”)签订了《邯郸华玉瓷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邯郸华玉瓷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华玉”)的全部股份,其中本公司占90%、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陶集团”)占10%。新乡中油公司同意受让本公司所持邯郸华玉90%股份中的46%,受让后邯郸华玉的股本结构为:本公司占44%、新乡中油公司占46%、邯陶集团占10%。详情请见《出售资产公告》。
    转让的价款以邯郸华玉2006年6月30日的净资产71,791,648.32元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款为33,024,158.23元人民币,此款项已经新乡中油公司核实和确认,且不存在任何异议和误解。新乡中油公司在协议签定后一个月内付清上述转让款。
    特此公告
    
玉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