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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玉源控股 项目:公司公告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说明书
2001-02-14 打印

    配股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国家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对本次配股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 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河北华玉”

    股票代码: 0408

    公司名称: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彭新路21号

    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信利律师事务所

    配股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配股比例: 以现有总股本103,824,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

    配股数量: 10896000股

    每股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12元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河北华玉

    股票代码:0408

    

一、绪 言

    本配股说明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 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 四号〈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编写。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00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确定 2000年配股预案并提交本公司2000年8月23日召开的200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配股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石家庄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证监石办字[2000]59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22 号文核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 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桂敏杰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 话:(0755)2083333

    传 真:(0755)2083667

    2.发行人: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庆民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彭新路21号

    电 话:(0310)5023927、(0310)5022361-811

    传 真:(0310)5023067

    联 系 人:郭宝贵

    3.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 引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电 话:(010)88092288-6603

    传 真:(010)88092060

    联 系 人:陈光南 丁正学 徐守伦

    4.副主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 淳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电 话:(021)63057491

    传 真:(021)63057736

    联 系 人:王 琴 宋医尔

    5.分销商: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铁锁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1号

    电 话:(0310)7024703

    传 真:(0310)7030241

    联 系 人:王大勇

    6.主承销商律师:星河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二层

    电 话:(010)62383709

    传 真:(010)62383708

    经办律师:袁胜华 张坚红

    7.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7层

    电 话:(010)68569800

    传 真:(010)68569590

    经办注册会计师:夏执东 史向宏

    8.发行人律师:信利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一座609#

    电 话:(010)65186980

    传 真:(010)65186981

    经办律师:谢思敏 阎建国

    9.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 话:(0755)2083333

    传 真:(0755)2083859

    

    

三、主要会计数据

    本公司近期主要会计数据见下表1:

    表1          本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对比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0年中期 1999年末

总资产 74,732.87 74,094.92

股东权益(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 30,483.30 29,183.38

总股本(股) 103,824,000 103,824,000

主营业务收入 22,306.34 30,869.33

利润总额 3,247.06 5,736.37

净利润 1,299.92 3,440.21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2000年中期详细的财务情况,请阅读刊登于2000年 8 月 1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本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摘要,中报正文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四、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在认真对照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9]12号文《 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一致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的有关配股 政策与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军神实业有限公司在人员、 资产、财务上完全分开,并且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2.本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 修订。

    3.经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对控股子 公司追加投资,并由子公司利用所投入资金建设90万公里光纤拉丝项目和硅烷交联 电缆技术改造项目,所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4.本公司1997年度配股发行的股份已于1998年1月全部募足, 募集资金已按照 配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进行了投入;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以上。

    5.经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上市后经历的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1997年、1998年、1999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35%、10.28%、11.79 %(其 中调整后97年、98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9.75%、8.75%),近三年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在10%以上。

    6.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本公司募集资金后,预测的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为6.25%,超过银行同期存款 利率水平。

    8.本次配售的股票限于人民币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翅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9.本次配股是以现有总股本103824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

    10.本公司上市后严格按照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公司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配股说明书中的投资项目, 各项目实际投资数 额与配股说明书一致。

    13.有关本次配股的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 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规规定。

    14.本公司的配股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不存在重大遗 漏和虚假陈述。

    15.本次配股价格为12元,目前本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2.94元, 配股价高于配 股前每股净资产。

    16.本公司的资产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及关联企业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17.本公司不存在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 或有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且 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配股政策和条件,具备配股资格, 并愿意依法为董事会作出的关于2000年配股的决议承担责任。

    

    

五、历年分红派息情况

    本公司自1996年6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历年分红派息情况如下:

    1997年按每10股送1转增6股,送股后股本总额为88704000股;

    1998年不分配股利,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9年按每10股派送现金3元进行分配,分配后股本不变。

    

六、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配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申请人本次配股发行及上市的申请,已具备中国现行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申请人本次配股发行、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96号文批准,河北华玉以1997年6月30 日总股本 8870.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704546股的比例进行配股,配股价 7元人民币/ 股。应配股份总数为1512万股。除国家股东以实物资产认配7140万元(合1020万股) 以外,向社会公众及其他股东发行492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139. 21 万后元)3304.79万元,已于1998年1月6日全部到位, 并经原河北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98)冀会验字第1001号验资报告验证。该笔资金已按照配股说明书的承诺, 用于项目投资。

    截止1998年6月,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1. 煤烧隧道窑技术改造项目   1600万元

2. 补充流动资金 1704万元

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配股说明书承诺 实际

1.煤烧隧道窑技术改造项目 1600 1600

2.补充流动资金 1704 1704

合 计 3304 3304

    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 报告(冀华会专字第1001号),结论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说明 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相符。”

    

八、本次配售方案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比例: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103,824,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共可 配售306,147,200股。

    4.配股数量:本次配股实际配售股票10,896,000股。其中:国有股股东承诺全 部放弃,社会法人股东现金认购1,500,000万股(占应配股份的16.07%),社会公 众股股东配售9,270,000股,转配股(已于2001年2月6日上市流通)应配126, 000 股。

    5.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2元。

    6.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如本次配股全部募足,按12元配股价计算, 预计可募集资金总额13075万元,扣除本次配股的发行费用约420.74万元, 实际可 运用募集资金约12654.26万元。

    7.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2001年2月28日

    配股除权日:2001年3月1日

    8.发起人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认购配股情况

    本公司国有股股东—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国家股4070万股,占 总股本的39.20%,经河北省财政厅冀财企[2000]21号文批准,全部放弃其配股权。

    军神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110万股,占总股本的29.95%,承诺以现 金认购配股150万股, 占应配股份的16.07%,放弃其余的配股权。

    9.本次配股前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表3          配股前后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万股

股 份 配股前股本结构 本次可配 实配股数 配股后股本结构股数

股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国家股 3370 32.45 1011 0 3370 29.37

法人股

发起人 70.4 0.67 27.12 0 70.4 0.61

定 向 3810 36.69 1143 150 3960 34.52

社会公众股 3132 30.16 939.6 939.6 4071.6 35.50

合 计 10382.4 100 3114.72 1089.6 11472 100

    

九、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对象:本次配股对象为2001年2月28 日下午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 公司登记的拥有配股权的“河北华玉”A股股东。

    2.配股缴款起止日期:自2001年3月2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3.配股缴款具体办法: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河北华玉”A 股的社会 公众股股东,在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到其股票托管券商营业部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配股简称为“华玉A1配”(代码8408), 配股价每股12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 配股比例(10:3)后取整,不足1股部分不予认购。

    法人股股东在缴款期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认购配股缴款手续。

    4. 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处理: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余股部分由承 销团包销。

    5.若社会公众股股东在2001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5 日办理了“河北华玉”的 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十、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配售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时间,将于本次配股工作结束刊登股本 变动公告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时间另行公告。

    2.在国家就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本次法人股认购的配股暂不 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

    

十一、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按每股人民币12元价格计算,预计募集资金为13075万元, 扣除发行 费用420.74万元,实际可运用资金12654.26万元。募集资金将用11540 万元追加投 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谷电缆),并由该公 司利用所投资金建设90万公里光纤拉丝项目和硅烷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阳谷电 缆的前身是山东阳谷电缆集团公司,注册资金10500万元, 主要经营电线电缆系列 产品和通讯电子产品制造与销售,1999年9月,通过资产置换,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60%的股权。截止2000年6月30日, 该公司拥有总资产 35683. 44 万元, 负债 14972 .59万元,净资产19546.41万元。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入后,本公司所持股 份将增至71.49%。

    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1. 90万公里光纤拉丝项目。

    光纤通讯技术的兴起,引起全球范围内通讯及相关领域的根本变革。光纤通讯 与传统的电缆通讯相比,除具有损耗低、抗干扰性强及保密性好之外,还具有频带 宽的特点,尤其适合长距离、无中断以及大容量、高速率数字通信的要求,业已成 为当今和未来信息产业中难以替代的角色。我国已将光纤通信技术列入通信技术支 柱产业中的重点发展对象。

    自去年以来,由于美国对光纤的需求增加,导致光纤全球性短缺,国内大部分 光缆厂因缺少光纤而开工不足,预计在未来2-3年内这种供不应求的状态不会改变。 本公司抓住这一有利的市场时机,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

    本项目拟引进国际90年代技术水平的高速双面拉丝塔生产塔、张力筛选机及检 测设备,新建生产车间及附属厂房4000平方米,生产符合ITU和IEC标准要求的单模 和多模光纤,新增光纤生产能力90万公里。

    项目建设期一年,总投资93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270万元,流动资金投 入1080万元。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7000万元,新增利润2988 万 元,税后投资回收期4.87年,产量盈亏平衡点为48.5%。

    本项目经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鲁计机轻字[2000]767号文批准立项, 并经鲁 计机轻字[2000]964号文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

    2.硅烷交联电缆技术技改项目。

    在低压电缆领域中,与传统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相比,交联电缆具有耐热性好、 负载能力强、不熔化、不腐蚀、机械性能高、电性能优异、燃烧没有毒雾、不含致 癌性的铅稳定剂及含氯挥发物等优点,从而广泛被人们接受。现在我国市场需求正 以每年500%的速度递增,而全国各电缆厂仅有上海、河北等厂家小批量生产, 仅 能满足市场的30%左右,市场前景极为广阔。

    本项目在原有电缆生产的基础上,引进国外先进的多功能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 备和测试设备,采用一步法生产工艺,生产以计算机控制电缆、10kv及以下架空绝 缘电缆、建筑用电线为主的硅烷交联线缆,形成年产硅烷交联电缆8300公里,其中 新增4000公里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总投资36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90万元,新增设备8套, 建设厂 房及仓库实验室3300平方米;铺底流动资金660万元,作为项目最初的启动资金。

    项目达产后,正常年份可新增销售收入12000万元,新增利润1088万元, 税后 投资回收期4.81年,盈亏平衡点生产能力为56.75%。

    该项目经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鲁经贸改字[2000]598号文批准立项, 并经山 东省机械工业办公室鲁机行发[2000]37号文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投资计划见下表4:

    表4          项目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计划 见效 投资

时间 回收期

合计 2001年 2002年

1. 90万公里光 9350 8150 1200 2002 4.14

纤拉丝项目

2.硅烷交联电缆 2190 2190 2002 4.81

技改项目

合 计 11540 10340 1200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若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如有不足, 将通过申请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在项目资金运用中,若出现闲置,本公司将把暂时闲置资金用于补充生产流动 资金,或进行安全、稳健的短期投资。

    上表的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列顺序,体现了各项目对于本公司的重要性。

    主承销商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结论性意见:“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 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二、风险因素及对策

    (一)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配售的股票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所提供的资料外,应 特别认真地考虑以下各项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本公司目前主要经营业务为陶瓷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制、开发;电线电缆生 产、销售业务。公司正处于战略调整时期,其战略构想、经营理念与管理模式、资 本结构与产品结构等都将面临较大的调整,这种过渡时期的磨合过程,有可能为企 业带来经营上的不稳定。

    公司陶瓷生产所需的燃料油价格受国际市场的的影响,同时公司厂址远离港口, 加大了公司陶瓷产品的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而国际经济形势也影响到本公司陶瓷 产品的出口;作为公司主要利润来源的电线电缆以铜和铝为主要原料,铜、铝的价 格受国际市场以及供求关系的影响较大,若价格持续攀升,原材料成本上升则可能 导致公司利润下降。

    此外,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所投光纤拉丝项目的成败,关键是产品的成品率高低, 而产品成品率又取决于管理及技术人员的水平,如果人员的技术水平跟不上,很可 能导致产品成品率较低,使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效益,给公司带来经营上的风险。

    2.外汇和汇率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所投两个项目引进国外设备时需外汇资金877万美元, 在光纤拉 丝项目投产后,项目所需主要原材料——光纤预制棒从国外进口时,每年需要使用 外汇约1800万美元,如遇国家外汇储备紧张和国际光纤市场不景气出口减少,所用 外汇得不到保障将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此外,经常性的使用外汇,当外汇汇率变动时,可能会影响生产成本,使公司 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

    3.行业风险

    电线电缆是公司1999年通过资产置换进来的新业务,在生产、销售、管理以及 经验与技术等方面与本公司的传统业务——陶瓷存在很大的差异。公司业务范围的 扩展,对管理层的要求也将提高,管理层如对新行业认识不足,很容易造成生产经 营管理上的失误,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所投向的光纤拉丝项目,对公司来说也是一个新的行业,对 公司的管理层同样面临经营管理上的挑战,使公司面临一定风险。

    本公司的主营产品——电线电缆和陶瓷在国内市场都已基本饱和,激烈的市场 竞争可能导致收益的不稳定性;随着中国加入WTO谈判的顺利进行和即将全部完成, 还会受到国外同类产品的冲击;另外,随着通讯的光纤化发展,必然出现消费替代 现象,引起对一般电缆需求的减少,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行业风险。

    上述因素有可能对本公司经济效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市场风险

    公司主营的陶瓷产品出口量大,因此受国际市场的影响较大,东南亚金融危机 已导致陶瓷出口较大幅度的下降。如果国际经济形势不景气,将给陶瓷生产带来不 利影响。

    本公司生产的电线电缆主要占据长江以北的市场,受城乡电网改造和通讯产业 的发展影响较大,一旦城乡电网改造完成,市场对电线电缆的需求将下降,届时, 本公司将面临较为严峻的市场形势。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新建的光纤拉丝项目,所生产的光纤目前世界性地处于供不 应求的状态,但光纤的短缺局面必然吸引外部投资,引起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张,供 给增加后,可能会引起价格下跌,摊低企业利润,使未来一定时间内的经营存在不 确定性。另外,如果产品的成品率太低,产品的成本将上升,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下降。

    5.项目投资风险

    公司此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90万公里光纤拉丝项目和硅烷交联电缆的 技术改造项目。尽管在决定资金投向时,公司已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可行性研究与 论证工作,但实施该项目仍存在以下不确定因素:

    (1) 项目所需资金的一部分由建设单位——阳谷电缆的另一方股东承诺投入, 该股东如不能及时按承诺投入资金,将影响该项目的实施;

    (2) 按照本次配股方案,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军神实业将认购150 万股的 配股,另有12.6万股的转配股的应配股份无法确定是否被认购,上述股份按承销协 议由主承销商代销,能否按计划募足,存在一定风险,进而影响项目的进程。

    (3) 此外,在项目实施中或在完成后的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生异常情况或失误, 也可能导致项目预期收益不能实现而影响公司未来的业绩。

    6.股市风险

    股市变幻莫测,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除直接受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之外, 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增长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社会发展状况、股票 市场的价格走势等,给股票投资带来风险。此外,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育阶 段,股市波动幅度比较大,投资者稍有不慎即会造成损失。因此,认购本公司的股 票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因素的对策

    针对以上风险,本公司采取以下对策:

    1. 经营风险对策

    针对经营风险,公司采取稳妥的政策,首先稳定管理层队伍;其次,稳妥地逐 步推进资产重组工作,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针对经营中生产成本可能提高带来的风险,公司通过加强成本管理,积极探索 内部管理新模式,从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和产品质量入手,全面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首先,通过不断完善生产工艺,改造和优化生产设备,提高产品的成品率,以降低 生产成本;其次,为了降低原材料的成本,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采取招标的形式,以 保证其优异的性能价格比,实行全面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此外,公司还将加强企业 的管理,建立与高科技产品相对应的先进管理模式,建立一个严格的质量管理和保 证体系,通过高质量的产品来建立高信誉度的品牌,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针对人员技术风险,本公司在从国外引进设备和技术的同时,与外方签订人才 培训协议,在光纤拉丝项目的筹备期间,就着手进行光纤生产领域的人才储备工作。 此外,本公司将奉行人才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创造一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 好环境和利益回报机制,吸引国内光纤领域的专家级人才和国外优秀留学人才加盟 本项目。

    2. 外汇、汇率风险对策

    本公司在实施项目时所需外汇, 当前情况下, 国家有充足外汇储备, 且在 1997 年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中规定对经常性国际支付不予限制, 因此当募股资金 到位后,可以持有有效凭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外汇,不会影响项目的实施。

    项目投产后,本公司将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机会,寻求产品的出口。在当前国际 市场上光纤紧俏的情况下,如果项目能在近期内建成,出口创汇实现项目的外汇平 衡应不成问题。据了解,目前光纤的国际市场价格为45美元/公里左右, 只需出口 总产量的44%,即40万公里即可实现外汇平衡。外汇如能维持平衡,汇率风险也将 自动消除。

    3.行业风险对策

    针对进入新行业带来的风险,本公司以控股阳谷电缆的方式进入一个新的行业, 这样可以发挥控股企业的原有优势,充分利用该公司既有资源包括人才、技术、管 理经验和模式以及销售网络等,减少由于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带来的不稳定风险。阳 谷电缆作为国家重点生产电线电缆的大型骨干企业拥有先进的工艺装备和雄厚的技 术力量,现有员工1600人,其中 17 %是工程技术人员, 所产电线电缆率先通过 ISO9002—GB/T19002质量体系认证,在全国二十多个城市设有销售处, 营销网络 遍布全国各地。其综合经济效益1998年和1999年分别位居全国同行业第9位和第5位。 本公司控股阳谷电缆后把工作重点放在公司的规范运作上,保留原班人马,管理层 通过学习逐步熟悉新行业的特点。因此本公司介入新行业的风险基本可以得到控制。

    针对行业内部竞争风险,公司通过加大资本重组力度,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一 方面调整公司行业的结构:减少陶瓷生产的比重,增加公司相对优势产品——电线 电缆的比重。另一方面,在电线电缆类产品内部进一步进行产品的结构调整和升级 换代,通过配股募集资金,改造原有落后的电线电缆生产线,增加高性能环保型新 产品——硅烷交联电缆的生产;同时,为适应通讯光纤化趋势,公司利用配股募集 资金进入目前处于短缺状态的光纤领域。如上述项目能顺利实施,将可以有效避免 由于传统电缆行业衰退带来的风险。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所投项目不存在由于环境污染而带来的风险,相反,项目要 求生产在相对洁净的车间中进行,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水、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

    4.市场风险对策

    针对市场风险,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维持陶瓷生产的现 状;在线缆市场上,一方面坚持“科技进步、规模经营、名牌产品”三大战略,狠 抓“质量保证体系、成本费用控制、用户满意、人才兴企”四大工程,另一方面注 重加强职工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对 全体营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营销措施,坚持“国内市场寸土不让,国际市场 得寸进尺”的营销策略。延长原有品种的市场生命周期,扩大并巩固市场占有率。

    针对新建光纤拉丝项目可能存在的成本较高风险和产品降价风险,公司通过引 进高素质人才、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合格率,从而控制产品成本;同时,加快项 目的实施进度,力争在目前光纤短缺的黄金时段里尽快推出光纤产品,早获利、早 回收投资。

    5.项目投资风险对策

    针对项目资金风险,公司将极力督促有关各方按承诺出资,设法保证项目资金 及时到位;同时与银行方面联系,获得银行资金的支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完成后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专门设立项 目实施领导小组,认真监管投入资金的使用,科学组织、强化管理,加大监督力度, 确保项目质量,以加快项目建设,缩短投入周期,并对今后的业务发展采取强化实 施名牌战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项目达到预期效益奠定基础,以确保项目的预 期利润,尽量避免项目投资风险。

    6.股市风险对策

    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公司盈利水平的稳步提高,以良好的经营业绩, 给投资者以稳定丰厚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 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1999年修订) 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的行为,及时披露公司的有关信息,加强与投资 者沟通,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

    

十三、咨询办法

    若投资者对本配股说明书有疑问,请垂询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或本次配股主承 销商。

    

附 录

    1、本公司200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配股的决议(摘要):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103,824,000股为基数,按10:3比例,配股价格8-12元/股,向全体股东配售 股份;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90万公里光纤拉丝项目、硅烷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 等两个项目;配股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 负责办理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

    2、本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摘要刊登于2000年8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中期报告正文披露于国际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

    3、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召开200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告及延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刊登于2000年7月17日和8月12日的《中国证券 报》和《证券时报》上。

    公司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0年8月24 日的《中国证券 报》和《证券时报》上。

    4、本公司根据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本公司 章程进行了修改。2000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1999 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 最近一次修订。

    5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陶集团) 1997 年由石家庄信托投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信托)代理发行债券1400万 元,到期后无力偿还,为保证债券的按期兑付由石家庄信托垫付资金予以清偿。至 1999年 8月邯陶集团仍未支付上述代垫款,1999年9月, 石家庄信托申请石家庄中 级人民法院冻结邯陶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1400万股, 至今未予解冻。 该事项已在 1999年报和 2000年3月21日公告中进行了披露。邯陶集团所持本公司其余股份变动 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作了全面的披露,详情请见2000年3月 21 日、2000年5 月30日、2000年12月19日公告和2000年8月15日中期报告。

    

备查文件

    1、本公司章程正本

    2、本次配股前公司最近股本变动报告

    3、本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正本

    4、本次配股承销协议书

    5、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6、本次配股发行人律师法律意见书

    7、主承销商律师的验证笔录

    8、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1999年备考财务资料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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