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于2003年10月22日与河南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山东鄄城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设立协议书》。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本公司拟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拟成立公司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该公司主要从事鄄城黄河公路大桥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此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合作方河南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29日,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115号1号楼14号,法定代表人王伯昌,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壹仟柒佰伍拾贰万元,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部承包贰级;建筑及交通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电子计算机销售及技术服务;环保产品的销售及技术服务;设备租赁。该公司主要从事交通项目投资、交通建设、交通项目服务业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山东鄄城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本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河南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以上出资均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筹。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双方签署的协议条款中约定,各股东应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和金额,自筹鄄城黄河公路大桥建设资金。公司设立后,可按规定进行融资,解除部分建设资金。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行为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设立山东鄄城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公司将建设鄄城黄河公路大桥项目,该公司投资回报比较稳健,收益较高,为公司健康、快速发展起到积极良好的作用。但该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和政策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鄄城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设立协议书
    2、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