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7月31日在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彭新路21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表人3人,代表股份6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9%,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路联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经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票66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票66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66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81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854万元,实现净利润1032万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61万元,按5%提取公益金81万元。2002年度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1万元,加年初结存利润3590万元,共计可分配利润4381万元。鉴于公司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时期,资金需求量大,因此,会议决定2002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票66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增加独立董事议案;
    选举路永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赞成票66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赞成票66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决定续聘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会议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会计师工作量和审计质量确定其报酬。
    七、审议通过与南京市玄武区政府、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联合开发“南京现代农业科技园(核心区)”项目,并成立“南京现代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议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进展需要进行单笔投资不超过1亿元的权限。
    赞成票66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八、审议通过与河南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路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议案;
    拟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本公司拟出资1亿元,占注册资本66.67%;河南路桥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33.33%。
    赞成票66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九、审议通过与河南孙口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进行互保议案;
    本公司为河南孙口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承接的孙口黄河公路大桥项目贷款1.57亿元提供担保,该公司为本公司贷款1.6亿元提供担保。
    赞成票66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审议终止收购天津港保税区金华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2.1%股权议案;
    赞成票66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一、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现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一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