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联交易公告》,拟将本公司持有的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90%股份中的50%转让给阳谷鲁银实业有限公司,将21%转让给自然人翟继温,现将经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截止2002年6月30日,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值为218,813,469.79元,上述两项股权计资产为155,357,563.55元,转让总价款按审计结果上浮8%,即实际转让价为167,786.168.63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文本
    2、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冀华会审字[2002]2055号审计报告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二月十八日